新的紙本電子發票

"發票證明聯"下面會連著"收據"

是那種輕輕一撕就會斷開的連接

請問

到時候對獎時 記有發票號碼的證明聯 會需要一起出示收據才能兌獎嗎

原本號碼購買清單都會一體成形 一起記在證明聯

為何要改成這種 兩聯式中間可撕開的方式呢

 

 

只要有【發票證明聯】即可兌獎,所以明細可以不用保留。 


紙本電子發票自103年1月1日起正式更名為「電子發票證明聯」,且採取格式統一、發票與明細分離、交易明細不主動列印之作法,實施初期部分營業人仍會主動列印交易明細,反造成民眾的困擾。財政部表示民眾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退換貨,無需保留交易明細。
  電子發票經過3年多推動,致力推動載具索取電子發票,對於不習慣以載具索取的民眾,則提供紙本電子發票因應,但民眾普遍反應發票長短不一不方便整理,故自103年1月1日起,配合雲端儲存的方式,紙本電子發票正式更名為「電子發票證明聯」,在紙本規格上一律改為寬5.7公分,長9公分,發票與交易明細分離,除非民眾主動要求,營業人將不再主動提供交易明細,民眾可經由「電子發票證明聯」上的二維條碼(QR code),即能透過APP掃描查詢交易明細,預計將能大幅提升節能減紙的效益;若有交易明細需求的民眾仍可要求營業人印出,做為報帳、對帳使用,絕不影響消費權益。
  但目前仍有部分營業人不論民眾是否有需求,仍會主動列印出交易明細,反而造成民眾的困擾。財政部說明因為電子發票資訊都儲存在雲端,營業人透過證明聯上的條碼都可查詢完整的交易資訊,民眾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退換貨,無須保留交易明細,將會積極輔導營業人改善。


 

參考資料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-台中會計事務所-台中記帳士事務所-免費稅務諮詢網址http://blog.xuite.net/tax33333/blog 部落格有免費線上諮詢服務!諮詢專線:04-23177317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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